离婚协议

时间:2023-12-17 19:35:46
关于离婚协议(集合15篇)

关于离婚协议(集合15篇)

在社会一步步向前发展的今天,我们用到协议的地方越来越多,协议对双方的事务履行起到积极作用。到底应如何拟定协议呢?下面是小编整理的关于离婚协议,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关于离婚协议1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

丁方: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

戊方: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

己方: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和乙方是夫妻,丙方是甲、乙双方的儿子,丁、戊、己三方是甲、乙双方的女儿。

甲方与年月日过逝,在生前并无遗嘱,也并未与他人签订遗赠抚养协议。

根据继承法,乙、丙、丁、戊、己五方是甲方的第一顺序继承人。

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乙、丁、戊、己四方放弃遗产继承权一事与丙方达成如下协议:

一、根据当地民俗,乙方与丁、戊、己四方确认放弃甲和乙方所有财产(包括地产、房产及其他所有财产)的所有继承权,同意所有遗产由丙方继承!乙方和丁、戊、己四方今后不能就所有遗产的任何事宜向甲方主张任何权利。

(包括地产、房产及其他所有财产)。

二、在办理遗产产权过户过程中,所发生的所有相关税费及公证费由丙方负责。

三.本协议签订过程中所产生的纠纷由各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依法提起诉讼。

四.本协议经乙、丙、丁、戊、己五方签字后生效。

五.本协议一式六份,乙、丙、丁、戊、己五方各执一份,办理公证一份。

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___丁方: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

戊方:______________己方: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

见证人:______________

公证机关: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

关于离婚协议2

吴xx,男,生于xxxx年x月x日,汉族,xx市xxxx公司员工,住xx市xxx路xxx号xxx室;

林xx,女,生于xxxx年x月x日,汉族,无业,地址同上。

吴xx与林xx于xxxx年x月x日经恋爱结婚,婚后感情尚好,生有一子吴x。因近一年来林xx沉溺于麻将,经常整夜不归,不尽照顾家庭和儿子的义务。为此经常发生争吵,矛盾日益激化,夫妻感情受到极大伤害,经居委会、亲戚朋友劝解无效,双方都认为无法共同生活下去,故协议离婚如下:

一、儿子吴x由父亲吴xx抚养,林xx不负担抚养费;

二、林xx每月的第一个星期六早上八点接儿子到其居住地生活二十四小时,于星期日早上八点送回吴xx居住地,如临时想探望儿子,可提前一天与吴xx联系、协商,达成一致后可按协商的办法探望儿子;

三、 婚后的共同财产各一半(附清单);婚前双方各自的财产归各自所有(附清单);

四、 房屋是吴xx婚前购置的个人财产,离婚后林xx搬出另住,吴xx一次性给予经济帮助一万元。

五、本协议一式三份,自交予婚姻登记机关备案时生效。

签名:

年 月 日

签名:

年 月 日

离 婚 协 议 书

关于离婚协议3

自愿协议离婚登记的程序,可分为申请、审查和登记三个环节:

1.自愿协议离婚登记申请程序

要求离婚的男女双方,应持居民身份证或者户口证明和《》,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手续。双方任何一方,都不能委托他人代办。双方要按照婚姻登记机关的要求,填写离婚申请书。

2.自愿协议离婚登记审查程序

婚姻登记机关的工作人员在接受当事人离婚申请时,应当把《婚姻法》中关于离婚的规定,向当事人讲清楚。双方当事人应当如实告诉有关情况;工作人员在审查中必须查明以下五个问题:

(1)离婚申请人双方是否都有行为能力。如果发现双方或一方无行为能力,不予登记,告诉通过诉讼程序解决离婚问题。

(2)离婚是否确实处于双方自愿。包括是否出于偶尔争执,一时气愤,是否一方或第三者欺骗或者胁迫他方而取得的表面同意;是否双方为了达到规避

法律或者政策的目的,而虚伪离婚等。

(3)对子女问题是否已适当处理。包括子女归哪一方抚养;抚养费的负担是否合理;抚养费给付办法是否妥当;双方协议的内容是否有利于子女的健康成长。

(4)对财产问题是否已有适当处理。包括对双方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是否合理;双方对个人财产有无纠葛;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是否已经清偿,如果共同财产不足清偿;那么今后如何清偿。

(5)如果一方生活确有实际困难,双方是否就经济帮助问题达成协议,其给付办法是否妥当。

3.自愿协议离婚登记程序

登记是离婚登记工作的最后环节。婚姻登记机关只有在查明双方确实在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才能发给《离婚证》,收回《结婚证》,作为婚姻关系已经合法解除的根据。如果查明离婚并非出自于双方自愿,或在子女和财产问题还有争执,无法达成协议时,应当不予办理离婚登记,同时告知当事人可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关于离婚协议4

协议离婚制度是婚姻法中一项重要制度,在现实生活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但随着社会的发展,客观条件的变化,该项制度在立法及运用中遇到一些无法解决的问题,日益显示诸多缺陷。

1、离婚程序使恶意离婚者有机可乘。现今,一些当事人为种种目的,设法规避有关的法律,钻政策的空子,搞假离婚或进行恶意离婚。其最突出的表现就是借离婚逃债、逃避计划生育。实践中“离婚不离家”、“财产一人占,债务一身担”的恶行令人痛绝,为社会唾弃。为什么这些当事人会得逞呢 ……此处隐藏8941个字……,法院将很支持夫妻一方的要求。因此,在离婚协议中上,制订必要的条款让代炒人签字,甚至另行制订一个关于股票情况的协议由三方签字,是完全必要的。

(6)公司股权的约定和处理。

越来越多的婚姻纠纷涉及到公司股权的分割。如果遇到夫妻一方或双方在公司拥有股份时,通常的作法是,夫妻共同约定一方持股,给予另一方对价补偿。如果这样约定,只需双方协议并收面明确价款及支付方式即可。但是,如果夫妻双方经过约定,决定将一方拥有的公司股权部分或全部给付另一方的,还必须符合《公司法》的相关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规定,审理离婚案件中,涉及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中以一方名义在有限责任公司的出资额,另一方不是该公司股东的,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一)夫妻双方协商一致将出资额部分或者全部转让给该股东的配偶,过半数股东同意、其他股东明确表示放弃优先购买权的,该股东的配偶可以成为该公司股东;

(二)夫妻双方就出资额转让份额和转让价格等事项协商一致后,过半数股东不同意转让,但愿意以同等价格购买该出资额的,人民法院可以对转让出资所得财产进行分割。过半数股东不同意转让,也不愿意以同等价格购买该出资额的,视为其同意转让,该股东的配偶可以成为该公司股东。

(7)给付金钱义务约定和处理。

一般在离婚协议中,夫妻双方仅对给付另一方的数额和给付期限做了约定,比如,男方在办理完离婚手续后的一个月内向女方支付人民币十万元。可是,这样约定对于故意迟延履行一方没有惩罚措施,因此,建议再加上一句:“若不按期支付,延期给付部分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的双倍计算罚息”,这样,若给付义务人不按期履行,自己就会感到罚息的压力,从而可以达到惩戒的目的。

(8)孩子抚养费的约定和处理。

一般可以约定抚养费给付到 孩子十八岁,或独立生活为止。 根据最高院的司法解释(一),到孩子完成高中教育阶段时,父母就没有义务再对孩子进行抚养费的支付,但从现实情况看,上大学的阶段甚至大学毕业后尚不能完全独立生活阶段,父母资助的情况相当普遍。我们认为,在父母对抚养期限没有约定的情况下,父母抚养期限适用法定的高中教育阶段完毕后;在父母对抚养期限有明确约定的情况下,适用父母的约定。比如,父母约定支付抚养费至孩子大学毕业止,若一方在孩子上大学后拒不履行,孩子有权向其主张抚养费用。

实践中很多当事人特别是女方希望一次性支付孩子的抚养费用,根据有关司法解释和司法实践来看,当事人的这种要求往往得不到法院的支持。法院判决或调解一次性支付孩子的抚养费的情况往往具备以下几个条件:

一方要求一次性支付;

另一方同意一次性支付;

另一方完全有一次性支付的能力;

不损害他人权益。

也就是说,如果另一方不同意一次性给付孩子的抚养费,法院很难支持一方一次性支付抚养费的诉讼请求。

(9)探视权的约定和处理。

婚姻法规定,离婚后不带孩子的一方有探视孩子的权利,带孩子一方及其家人不得阻挠。在离婚协议中,探视权往往不被当事人所重视,只是在离婚协议中简单写上孩子归某方抚养,对于探视的时间、地点、方式有明确约定的不多,导致离婚后一旦产生争议,还要再次通过法院确认,增加了当事人的经济成本和时间成本。我们婚姻律师在为当事人起草离婚协议时,对于探视权往往这样书写:

双方婚生女/子 ( 年 月 日出生)随女方生活,男方每月支付抚养费 X 元,直到独立生活止。男方每月享有两次探视权,在每个月的单周五,根据女儿的意愿,在协议的地点探视女儿。遇有特殊情况,探视时间、方式由双方约定。

双方也可以约定由另一方将孩子周五接走,周六或周日送回,不妨再具体明确一下接送的具体地点和方式。

一般而言,每月探视的次数不宜过多,若探视过度频繁,会给双方带来很多不便,并会影响孩子的正常生活和学习。等孩子十周岁以上了,具体探视的时间及方式,还可以听取孩子的意见,以孩子的独立意志为转移。

(10)关于户口的约定处理

离婚后,户口迁移的问题也是离婚案件的难点。比如,离婚了,女方的户口仍在男方为产权的房子里。而根据离婚协议的约定,女方应该在办理完毕离婚协议手续的一段时间后将户口迁出,而女方拒不迁出,给男方造成一定的损失或麻烦的情况如何处理。根据现在的户口管理规定以及法院的审判实践,法院一般不会受理以户口强迁为诉讼请求的侵权案件,而是以归口管理机关为公安机关为由让当事人找公安管理部门解决。而公安机关的答复往往是此类请求不符合强迁的法律规定,因此往往也是难以办理。

此类纠纷在离婚案件中的比例虽然不大,但时常也有此类情况的发生,因为缺乏有效的相关规定,导致当事人投诉无门。那么,如何预防此类纠纷的发生呢?我们认为,办法还是有的,就是在离婚协议中明确约定有义务迁出方不履行迁出义务的惩罚措施。户口拒不迁出造成当事人最大的问题就是心理的困扰和房屋转让的不便。不妨在离婚协议中约定:

若女方在离婚手续办理完毕的三个月内不能自行将户口迁出,每逾期一日应向男方支付XX无的不便补偿;若男方在转让该房时,因为女方户口不能迁出原因对房价产生影响,女方应赔偿男方差价部分。

需要注明的是,逾期的补偿不应写成违约金,因为户口迁出具有人身性质,若写成违约金法院支持可能会有难度。而写成不便补偿,合情合理,同时也不违反法律规定,法院支持的可能性较大。

另外,若男方转移该房屋,而在转移时因女方户口没有迁出对房价产生影响,具体影响的数额应由买卖双方在购房合同中明确约定,并书面告之女方。

一般情况下,有了这样的约定,有义务迁出一方,会积极配合另一方将户口在最短时间内迁出,不一定要走到上法庭那一步。当然,协议时如果迁出义务一方不肯加上延时补偿条款,另一方就得自己衡量是否愿意承担法律风险了。如果上法院,法院可能会在判决书中加上“女方应在离婚后的三十日内将户口迁出”之类的语句,但判决生效的执行问题往往也难以解决,当然,如果女方有条件迁出,则执行起来相对容易一些。

关于离婚协议15

甲方:_______身份证:_______

乙方:_______身份证:_______

甲乙双方于___年___月___日签订了《离婚协议书》并于___年___月___日在___市___区登记离婚,现经双方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前提下,依法就有关问题达成如下协议:

一、《离婚协议书》

第一条规定的“共同住房(___)”,系指座落于___的房屋。

二、该房屋产权归乙方所有,该房产在办理房改或过户登记到乙方名下过程中,若需补交地价,所需费用由甲方负担。

三、《离婚协议书》的其他条款仍然有效。

本协议书经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

本协议书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公证处存档一份。

男方:_______

女方:_______

___年___月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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